• facebook分享
  • Plurk分享
  • mail圖示推薦轉寄
  •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

預告廢止「苗栗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自治條例」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9/7/31
發文日期:2019/7/17
發文文號:府地籍字第1080138089B號
主旨:預告廢止「苗栗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自治條例」草案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廢止機關:苗栗縣政府
二、預告廢止「苗栗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自治條例」草案,廢止總說明及原條文詳如附件。
三、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,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: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地政處(地籍科)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。
(三)電話:037-559118
(四)傳真:037-559129
(五)電子郵件:tingyi0129@ems.miaoli.gov.tw
附件:
  • 苗栗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自治條例廢止總說明
  • 苗栗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自治條例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